根据马国卫生部在宪报上颁布的第二阶段有条件行动管制令,任何私家车都不能载超过3人(即一车共4人,包括司机),而这些乘客必须是住在一起的人。

至于出租车、德士、机场德士、豪华德士或电子召车,每趟行程还是不能载超过2名乘客。

其中,在最新有条件行管令下,往返马国半岛和沙巴或砂拉越的航空载客量,不可以接载超过一半或最高66.6%的乘客量。马国之前的规定是,每次只能接载原有载客量的一半乘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