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冠肺炎临时援助措施法令今天(4月20日)生效,给予因冠状病毒疫情而无法履行合同的企业和人士法律保护,同时放宽申请破产和清盘的欠款顶限。

根据法令,因疫情而无法在今年2月1日及之后履行合同的企业和人士,在半年内不会因为违约而被控上法庭。不过,有关合同必须是在今年3月25日之前签署的。

这项措施从今天起生效,有效期在10月19日截止,但有可能延长到一年。

政府也从今天起,暂时把申请破产的欠款顶限顶限调高至6万元。至于企业,清盘的欠款顶限将从1万元调高至10万元。欠债人收到追债信后也有长达六个月的时间付清款项。

有关措施将实行到今年10月19日。